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6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根据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重庆联交所”)发布的公告信息,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能源集团”)持有的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安爆破”)100%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底价为 100,000.00 万元。
2025 年 10 月 10 日,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
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摘牌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收到重庆联交所发来的《交易结
果通知书(受让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摘牌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号:2025-061)、《关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号:2025-067)。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重庆能源集团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公司成为顺安爆破 100%股权项目的受让方。
三、合同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标的股权
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
第二条 产权转让的方式
上述产权通过重庆联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国资监管规定许可及公告约定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甲乙双方同意由重庆联交所实行交易资金统一进场结算制度。双方同意该总价款为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 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职工安置,须确保标的企业职工劳动关系不变,在册职工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第五条 产权转让涉及权利义务
1.标的股权转让涉及的权利义务按本次产权挂牌转让的相关公告及乙方在专项评议中提交的《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重庆顺安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响应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2.乙方有权依据国资管理规定、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乙方的管理制度和要求,依法合规行使标的股权转让涉及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六条 产权交割事项
1.重庆联交所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交易结算价款、服务费及甲方支付的服务费后 2 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2.标的股权的交割:甲方承诺促使标的公司自收到重庆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完成标的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并促使标的公司于该期间内向乙方交付出资证明书。甲方配合乙方对标的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并出具股东决定,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第七条 标的股权转让的税收和费用
本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费、费用等,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并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扣除乙方支付的全部保证金,扣除的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重庆联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甲方的赔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标的公司未能完成标的股权交割及过户登记,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10%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标的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并报重庆联交所备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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