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5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
开具银行保函并由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被担保方一北方矿业科技服务(纳米比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爆科技”)下属单位北方矿业科技服务(纳米比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米公司”)与 SWAKOP
URANIUM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斯科铀业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签
订了 CONTRACT DRILLING AND BLASTING SERVICE FOR THE HUSAB MINE(Contract
Number:SU/2024/0062)合同(以下简称“湖山钻爆项目服务合同”)。
根据湖山钻爆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纳米公司应向斯科铀业有限公司提交以其为受益人的两笔履约保函和两笔预付款保函,以保证纳米公司按照湖山钻爆项目服务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履行各项义务。北爆科技作为申请人代纳米公司向银行提交两笔履约保函和两笔预付款保函开立申请,具体保函开立申请情况如下:
(1)第一笔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每年合同金额的 5%,合同总金额为124,804,781.05 元人民币,担保金额为 6,240,239.05 元人民币,担保期自保函
开立日至 2029 年 9 月 30 日。每年可向银行提交履约保函金额扣减的申请。
(2)第二笔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每年合同金额的 5%,合同总金额为124,804,781.05 元人民币,担保金额为 6,240,239.05 元人民币,担保期自保函
开立日至 2029 年 9 月 30 日。每年可向银行提交履约保函金额扣减的申请。
(3)第一笔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为 6,240,239.05 元人民币,担保期自纳米公司收到斯科铀业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笔预付款之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或保函金额递减至零,以较早者为准。每年可向银行提交预付款保函金额扣减的申请。
(4)第二笔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为 6,240,239.05 元人民币,担保期自纳米公司收到斯科铀业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二笔预付款之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或保函金额递减至零,以较早者为准。每年可向银行提交预付款保函金额扣减的申请。
2.纳米公司与 SWAKOP URANIUM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斯科铀业有限
公司”)还签订了 Contract for Emulsion Plant Upgrading,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For The HUSAB MINE(Contract Number:SU/2025/0100)合同(以
下简称“湖山地面站项目服务合同”)。
根据湖山地面站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纳米公司应向斯科铀业有限公司提交以其为受益人的一笔履约保函和两笔预付款保函,以保证纳米公司按照湖山地面站项目服务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履行各项义务。北爆科技作为申请人代纳米公司向银行提交一笔履约保函和两笔预付款保函开立申请,具体保函开立申请情况如下:
(1)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湖山地面站项目服务合同地面站升级、运营及维护期总金额的 10%,地面站升级、运营及维护期总金额为 110,924,370.00 元人民币,担保金额为 11,092,437.00 元人民币,担保期自保函开立日至 2029 年12 月 31 日。每年可向银行提交履约保函金额扣减的申请。
(2)第一笔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为湖山地面站项目服务合同地面站升级期金额的 20%,地面站升级期金额为 15,151,890.00 元人民币,担保金额为3,030,378.00 元人民币,担保期自纳米公司收到斯科铀业有限公司支付的第一
笔预付款之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或保函金额递减至零,以较早者为准。每年
可向银行提交预付款保函金额扣减的申请。
(3)第二笔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为湖山地面站项目服务合同地面站运营及维护期金额的 10%,地面站运营及维护期金额为 95,772,480.00 元人民币,担保金额为 9,577,248.00 元人民币,担保期自纳米公司收到斯科铀业有限公司支
付的第二笔预付款之日起至 2029 年 12 月 31 日或保函金额递减至零,以较早者
为准。每年可向银行提交预付款保函金额扣减的申请。
上述保函的担保形式为不可撤销、见索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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