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负责人、控股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一节 母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母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进程: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交易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转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3、向其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4、提供担保;
5、租入或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受赠资产;
8、债权或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2、销售产品、商品;
13、提供或接受劳务;
14、委托或受托销售;
15、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1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四)诉讼和仲裁事项
1、单独案件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诉讼、仲裁事项;
2、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涉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
(五)其他重大事件: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业绩预告和盈利预测的修正;
3、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事项;
5、回购股份;
6、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7、股权激励;
8、公司及公司股东发生重大承诺事项.
(六)重大风险事项
1、遭受重大经营损失,单次损失在100万元以上;
2、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金额达50万元以上;
3、可能依法承担重大违约责任或大额赔偿责任,金额在50万元以上;
4、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5、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
6、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的情形;
7、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法院依法撤销;
8、公司决定解散或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9、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
10、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11、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
1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
调查。
(七)重大变更事项
1、变更公司名称、股票简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和联
系电话等;
2、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变更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
4、董事会就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或其他再融资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5、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发审委会议,对公司新股、可转换债券发行
申请或其他再融资方案提出了相应的审核意见;
6、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含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发生变动;
7、生产经营情况或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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