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作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关注公司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情况,按时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监管要求的事项进行事先讨论分析,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参谋与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李永全,男,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驻会副会长,曾任上海宝钢研究院高工、山西道尔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钢铁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等职,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列席了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会次数 现场出席 通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对会议议案的投票情况
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李永全 13 2 11 0 0
均投赞成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成员,组织召开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中层管理干部的绩效考核、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草案、薪酬体系及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研究。2024年共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安排、外部审计师年度审计计划及策略、年度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执行及评价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四)出席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3月6日,现场出席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听取了会计师对2023年度年审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从内部风险控制及经营管理层面提出了部分问题及建议。
2024年4月22日,出席了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及<产品技术许可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进行的,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的商业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及<产品技术许可使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未对本次会议所议议案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4年12月16日,出席了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合同协议、调查交易的必要性及考察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等方面,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履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未对本次会议所议议案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五)其他履职情况
1.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帅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紧密协作,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季度报告、专项检查等内容,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同时,我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公正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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