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董秘,公司5%以上股东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减持前公司为何没有提前公告?是对方没有向公司告知还是告知了公司没有公告?公司跟特定股东是否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请给出合理解释
三力士:
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前段时间披露的相关权益变动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来源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不适用减持预披露的规定,谢谢。
非常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前段时间披露的相关权益变动公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来源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份而取得,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不适用减持预披露的规定,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9-24 20: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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