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陈亚东)作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完成换届选举,本人新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
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召开次数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参 任职期间会 现场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议次数 次数
陈亚东 6 6 0 0 否 3 3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按时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进行审核,认真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议案,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任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2 次,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议案进行审议,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四、现场调查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16 天。本人通过参加董事
会、股东大会及专门会议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治理、制度建设,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直接交谈、电话沟通、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管理动态,共同分析公司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工作情况
1、履职期间,重点对公司治理、生产管理、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担保、对外投资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的汇报。通过现场会议、基层调查、通讯、网络邮件等形式,获取所需信息和资料,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充分发表意见。
2、关注中小股东诉求、维护投资者权益。对公司章程修订、分红政策、分红派息、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发表专业意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通过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深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有效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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