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为公司内幕信息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 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关于内幕
信息管理的工作,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
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
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涉及内幕
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
呈报董事会审核)后, 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事项。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重大投资行为,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 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
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 可能对
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六)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 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
责;
(八) 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 公
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或者依法进入
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九)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
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十)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
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 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三) 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十四)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二十;
(十五)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十六)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十七)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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