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变动触及5%整数倍
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物构所”)计划自该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40.50 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物构所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物构所近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5.00 万股。本次减持后,物构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20.58%下降至 20.00%,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中国科学院福建 集中竞价交易 2025/12/1-20 54.87 元/股 275.00 0.58%
物质结构研究所 25/12/9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历年送转股获得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50.75 元/股-62.4 元/股。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中国科学院 合计持有股份 9,680.00 20.58% 9,405.00 20.00%
福建物质结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680.00 20.58% 9,405.00 20.00%
构研究所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了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4、上述股东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物构所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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