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陈炳玉)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建言献策,同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炳玉,女,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长期居留权,
本科学历,1997 年起至今任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本人于 2018 年 5 月起任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至 2024 年 5 月任期满两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4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
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数 次数 次数 会议
董事会 2 2 0 0 否
股东大会 1 1 0 0 否
在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积极参与监督董事会的工作情况,主
动获取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议案,积极与管理层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专业高效的态度履行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
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董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任期内,本人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年度召集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
了董事会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对议案无异议。
2、审计委员会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参与召开了 4 次会议,审核了
内审部门提交的相关报告、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策略、审计报告初稿、聘任年审会计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内部控制等相关事宜,对相关事项无异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年度参与召开了 1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对上述议案无异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任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参加了 1 次
独董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对上述议案均无异议。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参与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科学决策,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 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查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根据实际情况,指
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就 2023 年度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要求会计师严格按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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