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关于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苏亚专审〔2025〕36 号
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层
邮 编:21001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专 审〔2025〕36 号
关于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公司)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苏亚审〔2025〕137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的要求,东华能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东华能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进行核对,并出具专项说明。
我们将汇总表所载资料与东华能源公司有关的会计资料以及已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的情形。
为了更好地理解东华能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东华能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东华能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