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6-012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由 133 人调整为 117 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8,660 万股调整
为 8,130 万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929 万股调整为 6,506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31 万股调整为 1,624 万股。前述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对象及授予股数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的变动,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2、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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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内部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6、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本激励计划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对象及授予股数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的变动,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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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026 年 2 月 6 日,向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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