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计 8,660 万股,涉及的标
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38,738.1753 万股的 2.5565%。其中,首次授予 6,92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455%,约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80.0115%;预留授予 1,73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110%,约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19.9885%。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4 元。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3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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