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艳作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秉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艳,女,1975 年生,中国国籍,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博
士(后)。2014 年 9 月至 2020 年 3 月在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18 年 3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深圳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 月至今任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任教。2022 年5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情况报告。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期内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应出席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事会会议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7 0 7 0 0 2 2
2024 年度公司召集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获取做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2024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主持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相关事宜;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述职事宜;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审议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总监的事宜。本人就专门委员会的相关提案从专业角度、客观地给予分析和发表意见,有效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4 年,公司召开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参加会议,并充分了解关联交易必要性,审核关联交易事项合规性,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和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审阅内部审计材料,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关注事项、审计进度的汇报,与其进行充分交流,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