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08 年上市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通过持续现金分红、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多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沟通等方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制定了科学、持续稳定、健全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回报广大投资者。
在综合考量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资金使用规划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下,公司制定了既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含税)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21 年 49,367,316.21 195,445,162.98 25.26%
2022 年 42,249,004.47 96,239,681.13 43.90%
2023 年 28,166,002.98 23,109,098.61 121.88%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持续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为更好的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加强信息披露的内控力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充分履行对投资者诚信及勤勉的责任,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信息披露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守职责,认真履职,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
2023 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本年度内完成信息披露公告 79 篇,与此同时,公司针对信息披露工作,完善了审批流程,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帮助投资者更全面、准确地了解公司。
此外,公司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制定相关工作细则,进一步落实各层级信披义务人,并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真正落实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三、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2024年,公司持续督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手方等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未发生过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通过严格执行相关承诺,获得投资者的认可及支持,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四、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保障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相关信息的知情权,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公司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股票交易窗口期及前期进行交易预警及宣传教育,严格杜绝违规股票交易和内幕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进展等各项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事项,累计披露公告79篇。
五、与投资者保持紧密联系,多渠道与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工作
为了让投资者更好的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通过网络平台交流、现场接待、电话沟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最大限度的让投资者清晰掌握公司的实际情况,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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