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5-045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等 15 项修订公司章程及其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章程》进行统一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说明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5)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修订前的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一条 为维护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下简称“《党章》”),参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参照《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山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在 公司系山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 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
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3703007498811104。 人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7498811104。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裁担任。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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