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运营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和自律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开的披露信息作为交流
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一节 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和人员:
(一)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市场行业分析研究人员;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
(六)其他个人和相关机构。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及其说明;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投资者关心的公司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 公司提供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
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第九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的
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指定的网站公布。
第十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董事会办
公室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
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
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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