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董秘:
根据公司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重整投资人杭州骋风而来在重整后将借助自身优势,注入协同资产,且协议规定杭州骋风而来在取得重整转增股票后,愿意通过有关主体在3个月内与公司共同注册合资公司,由公司控股。2025年2月18日管理人已将转赠股票过户至重整投资人,自取得股票至今已近3个月,请问合资公司是否成立?骋风而来计划注入哪些协同资产推动公司发展?
*ST合泰:
您好,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行《重整计划》之经营方案,公司希望通过赋能产业投资人的优势业务,逐步构建多元化的业务模式,相关事项如有涉及投资事项或中标重大订单项目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您好,后续公司将积极推行《重整计划》之经营方案,公司希望通过赋能产业投资人的优势业务,逐步构建多元化的业务模式,相关事项如有涉及投资事项或中标重大订单项目等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5-30 11: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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