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蔡高锐,作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 2024 年度,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高锐,出生于 1972 年,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6 年至今在福州大学经管学院财政金融系任教,担任财政金融系副主任,副教授。2020 年入选福建省会计人才库。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同时,本人
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未曾提出异议,并对参与表决的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参加董事会委托出席董缺席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出席股东大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议
蔡高锐 9 2 7 0 0 否 4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现场/通讯 审议事项
2024 年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现场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月 4 日 议
1.《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2.《关于 2024 年度综合授信申请额度的议案》
3.《关于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 2024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
案》
4.《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
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2024 年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通讯 5.《关于 2024 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 19 日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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