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以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
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 66 名、注册会计师 337 名,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73 人。
华兴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2,951.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 万元。2023 年度为 82 家上市公司提供
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0,395.46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
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惩戒 2 次,无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 12 月 23 日,经公司出资人组
会议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请华兴所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189 万元。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华兴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华兴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华兴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华兴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汇报及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所的从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