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郝秀琴,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曾在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河南财经学院任教。现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自 2018 年 5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表决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 次,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 1
次,经审慎分析、独立判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列席会议,
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任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在任职期间共组织、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定期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认真审计的情况下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共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标准事项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
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通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相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谨慎行使表决权,审议同意全部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未行使过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注投资者的心声,针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的沟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进行了解,全年现场工作时间为 6 天。通过电话、邮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始终保持信息畅通,及时通报公司经营运作情况,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工作,并提供了详细的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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