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散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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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20:35:18
发布于 新疆
关于股票减持与增发的相关法律合规性分析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大股东或董监高在减持后六个月内不得增持,否则构成短线交易。若减持期间进行定向增发,需确保增发行为与减持计划无冲突,否则可能触发短线交易认定。
操作建议
终止减持计划:若增发行为导致减持计划无法按原计划执行,需及时披露终止减持公告,并说明增发原因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
合规性审查:增发需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确保不违反减持限制条款(如减持时间区间、减持比例等)。
信息披露:增发公告需评估对公司估值的影响。若股价跌破增发价,可参考长期投资策略(如继续持有或逢低加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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