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证券代码:002214)自 2025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大
立科技”变更为“*ST 大立”,证券代码仍为“002214”。
3、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比例限制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大立科技”变更为“*ST 大立”;
3、股票代码:仍为“002214”;
4、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4 月 29 日。
二、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
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27,482.69 万元,营业收入扣除后为 27,048.57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04.6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57.4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4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
后停牌一天(2025 年 4 月 28 日),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
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持续跟踪上述相关工作的进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早日撤销有关风险警示。具体采取措施如下:
1、优化产品结构、拓展市场份额,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民用产品领域,公司将持续优化红外相关产品,重点开拓海外市场空间;装备产品领域以中标 “某型光电系统研制合同”为契机,持续推进公司在光电系统装备领域的产业升级,同时加快光电转塔系列产品的研制工作,提升公司装备业务的发展空间。
2、加大应收款的回收力度。公司主要客户均为电力公司、科研院所等央企单位,应收账款质量较好,回收风险较小,公司将加大收款考核力度,与客户保持及时有效沟通,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收款时间集中问题。
3、加强经营管理,优化运营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将进一步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对公司的各种资源做好规划,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4、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不断细化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制度执行力度,筑牢风险管理防线,做好风险防控,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四、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 9.3.8 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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