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具体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及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自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9月30日,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行权,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7,260,380元增至人民币237,442,920元,公司股本由237,260,380股增至237,442,920股。
三、修订《公司章程》
基于上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具体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制度,具体如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制定/修订/废止 是否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2 累积投票制度 修订 是
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并更名为《关联交 是
易管理制度》
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是
7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修订,并更名为《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
8 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修订 是
9 筹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0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