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大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A1406 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何强先生(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99 人,代表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经确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有 1 位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三十六条规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者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故以现场方式投票的股东为 5 名,代表股份数量 59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194 人,代表股份数量 74,793,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159%;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92 人,代表股份数量 4,432,0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75%。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47,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0%;
反对 20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7%;弃权 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1,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737%;反对 20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51%。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47,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09%;
反对 20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5%;弃权 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91,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714%;反对 20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86%;弃权 3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0%。
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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