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 宏达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同一控制下股权转让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5年 9 月 8 日收到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通知,江苏伟伦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朱恩伟先生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97,410,619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2%),该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仍是朱恩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苏伟伦变更为朱恩伟先生。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苏伟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先生于 2025 年 7 月 26 日签订了《股份转
让协议》,江苏伟伦拟将其持有的 97,410,619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2%)转让给朱恩伟先生。
本次股权转让为同一控制下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触及要约收购。上述权益变动全部完成后,朱恩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129,072,79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5%,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仍是朱恩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苏伟伦变更为朱恩伟先生。
上述事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次股权转让事项终止及拟进行新的股权转让暨控股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交本次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25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已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
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转让前 转让后 变动方向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朱恩伟 0 0.00 97,410,619 22.52 增加
江苏伟伦 125,735,743 29.07 28,325,124 6.55 减少
龚锦娣 2,276,542 0.53 2,276,542 0.53 不变
朱燕梅 1,060,510 0.25 1,060,510 0.25 不变
朱恩伟及其 129,072,795 29.85 129,072,795 29.85 不变
一致行动人合计
三、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为同一控制下权益变动,朱恩伟先生持有江苏伟伦 100%股权,为江苏伟伦控股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江苏伟伦变更为朱恩伟先生,实际控制人仍为朱恩伟先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协议转让为同一控制下权益变动,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控股股东由江苏伟伦变更为朱恩伟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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