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新东方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漳州新东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天长新东诚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鸿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生产与质量管理、资产管理及物资管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对外担保、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对外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内部信息传递、审计监督、投资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架构及规范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各机构权责明确、相互独立、相互制衡、运作规范。
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子公司的管理。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从公司治理、经营及财务等方面对子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公司要求子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明确规定了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和审议程序,建立了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向母公司报送财务月度报告,并对子公司每日报送的核心数据及每周开展的产供销会议进行监管及审核,使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得到有效控制。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有关战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战略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具体实施工作。定期搜集整理国家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发展方向,整合内外资源。
3、人力资源
围绕公司经营和发展战略,持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梳理并完善了《员工招聘管理制度》、《试用期员工考核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岗位调动管理制度》、《岗位轮换管理制度》、《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人力资源的配置、招聘、薪酬福利、培训、绩效考核、晋升等方面进行规定。公司不断广纳良才,通过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和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法,持续优化人才组织结构,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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