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20:35:24 股吧网页版
宏达新材: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现将 2024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工作概述

面对 2024 年度硅橡胶价格整体走低、需求恢复不足的行业环境,公司积极拓展业务,并通过加强原材料价格走势研判和费用管理努力降低整体营运成本,保证了公司高温硅橡胶相关业务有序经营。公司全年实现硅橡胶业务营业收入3.48 亿元,同比上升 47.99%,实现硅橡胶业务毛利 2,308.66 万元,同比增长69.30%。

同时,虽然已停止专网通信业务生产经营,公司仍需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充分计提相关费用和资产减值。公司将持续跟进专网案件进展,第一时间推进两家公司的处置流程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董事会严格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在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召开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董事会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和内控政策、资本规划和资本管理、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高管层履职等方面的工作。

公司 2024 年全年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公司各位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认真听取汇报、进行分析,所有董事均能够按时出席会议或按规定履行委托手续,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1.《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1.《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1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14.《关于 2024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5.《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2)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1.《关于租赁关联方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

(4)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1.《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受让控股股东债权并拟抵销债务的议案》。
(5)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俊先生主持,审议通过: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俊先生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