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17
2025 年 4 月 24 日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黄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燕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王燕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财务报表后,发表
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
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宏达新材公司连续三年亏损,2024 年当期净亏损 3,904.26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029.50 万元;2024 年末公司净资产 2,422.17 万元、且存在投资者诉讼预计负债 2,084.82 万元。上述
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的其他事项表明宏达新材公司存在可能导致对
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宏达新材公司已在财务
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主要事项和
部分应对措施。本段内容不影响己发表的审计意见。”
强调事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1)①所述,宏达新材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事项,产生投资者诉讼,截
至报告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立案的案件共计 182 件,涉案金额
22,736,360.04 元,其中已和解 20 件,涉案金额 1,888,162.03 元,已赔付
金额 1,280,572.10;剩余 162 件,金额 20,848,198.01 元,目前正在审理过
程中。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要求计提了预计负债。另据公司与上海金融法院沟通,尚有部分投资者诉讼案件未完成立案程序,鉴于后续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数量和涉案金额无法准确估计,对公司的影响尚无法确定,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充分披露。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以及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2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40
第六节 重要事项......4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6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60
第十节 财务报告......6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签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文件均完整置备于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宏达新材 指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
名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 指 2024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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