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年报发布不足3天,宏达新材(002211)的年报审计机构4月21日却提前发出“预警”,审计师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如被出具上述意见,宏达新材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究竟有多严重,何以令审计师提前预警风险?记者发现,一方面,公司主营业务增长乏力,已连续多年处于亏损状态;另一方面,“专网通信”案牵出的宏达新材财务造假“后遗症”仍在延续。部分投资者认为公司虚假陈述的行为对其造成了投资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今年3月初,宏达新材累计收到182份起诉材料,涉诉金额1987.04万元。公司表示,对投资者诉讼案件相关负债进行计提,将对2024年度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事项,上证报记者昨日致电公司了解最新进展。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风险提示是审计机构与公司沟通后,要求进行披露。至于公司是否能根据预约时间表在4月24日按时披露2024年年报、2025年一季报,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年报审计工作在正常推进中,到时请关注公司公告信息。”
受累风险提示事项,截至发稿,宏达新材已连续两天跌停。
审计师提前“预警”
公司持续经营存重大不确定性
宏达新材4月2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在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利安达”)沟通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时,审计师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如公司 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事实上,随着公司今年年初发布业绩预告,公司近三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的情况已基本确定。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21年至2023年已连续3年亏损,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7.18亿元、-4599.08万元、-2461.7万元。根据2024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3000万元至4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500万元至2700万元;每股收益亏损0.0694元/股至0.1041元/股。
彼时,宏达新材将业绩预亏归为两方面因素:一方面,报告期内,硅橡胶行业供需格局未明显改善,公司从事有机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虽然公司努力经营,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减亏,但仍处于亏损状态;另一方面,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投资者诉讼案件相关负债进行计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收到164份投资者诉讼起诉材料,涉诉金额1918.61万元,对本年度净利润产生了重大影响。
公司进一步提示风险称,如后续新增诉讼案件,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处理并对2024年度利润进行期后调整。
然而,随着年报审计工作的推进,利安达审计师逐渐发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在正式的年报发布前,提前作出风险提示,称如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风险提示发布后,宏达新材股票4月21日封跌停板,22日跌停开盘。
根据年报预约时间表,宏达新材预计4月24日正式发布2024年年报,年报挂网时间则是4月23日晚间。
中注协约谈事务所
提示防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
审计师为何此时紧急提示风险?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又包括哪些情形?
这或许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近日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发出的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约谈函有关。
约谈函提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说明承接的有关上市公司客户2024年年报审计开展情况。
中注协表示,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上市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因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出具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审计报告。中注协提示,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时,要全面考虑上司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多方面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巨额亏损、债务违约、核心高管变动、重大诉讼、异常财务指标等可能导致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关注管理层是否存在为实现持续经营目的或避免触发退市风险警示而操纵利润的迹象,如报告期末影响利润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商业合理性、与正常经营业务的关联程度及可持续性等。
中注协提示,对有关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警觉,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恰当评价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合理判断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构成重大不确定性;恰当确定对审计意见类型或审计报告的影响,不得以持续经营事项段代替保留意见,或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与治理层就识别出的事项或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加强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沟通,全面完整地报告已经识别到的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182份起诉材料“压身”
财务造假案余波未了
结合上述中注协提示的可能导致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来看,宏达新材在巨额亏损、重大诉讼、异常财务指标等方面似乎都亮起“红灯”。
记者发现,上述情况均与宏达新材及原实际控制人隋田力涉“专网通信”案,而引发的上市公司系统性财务造假有关。
2022年1月7日,宏达新材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曝光公司违规事项包括,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涉嫌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及利润、涉嫌2020年年报未计提商誉减值、虚增利润等。
2023年4月10日,宏达新材、原实际控制人隋田力、时任董事长杨鑫、时任财务总监乐美彧正式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责任人被予以警告,并处以5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的罚款。
随着宏达新材系统性财务造假案的公开,部分公司投资者认为宏达新材虚假陈述的行为对其造成了投资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今年3月披露的最新诉讼进展,宏达新材累计收到182份起诉材料,涉诉金额1987.04万元。
此外,宏达新材及其子公司还涉及多起合同纠纷案件。
其一,针对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澳银投资”)与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鸿孜”)合同纠纷一案中,澳银投资对宏达新材申请代位追偿。
宏达新材今年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责令公司履行义务包括:给付申请执行人上海澳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48.5万元;执行费6.98万元。同时收到《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宏达新材银行存款855.48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或者提取其相应金额的收入;上述钱款不足部分,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其二,北京富欧航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富欧航电”)与宏达新材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观峰”)合同买卖纠纷,截至起诉前,上海观峰共剩余449.29万元未支付。2022年2月14日法院执行200.8万元,冻结上海观峰四台机器设备。此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上海观峰被查封的四台机器设备。
其三,上海大华正盛箱包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大华”)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观峰”)租赁合同纠纷,上海大华诉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诉求上海观峰给付厂房租金及相关损失费用154.17万元,诉求宏达新材承担连带责任。因上海观峰无力支付,上海大华申请查封上海观峰设备进行拍卖。
其四,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新东方因合同纠纷诉东莞市亿凡硅橡胶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亿凡硅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反诉东莞新东方。涉案金额427.05万元,目前正在一审审理中。
此外,宏达新材还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风险。半年报显示,公司在对子公司上海观峰和上海鸿翥下游客户逾期支付货款产生的应收账款采取了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但因案件涉及“专网通信”案件,被驳回起诉,需待后期另行起诉。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已对应收账款提取了坏账准备,后期是否能够起诉并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作者:祁豆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