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04 15:31:43 股吧网页版
飞马国际: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拍卖合同纠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提起对自然人任伟的诉讼申请,因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同意将本
案移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日前,本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次诉讼已受理立案,案号为(2025)沪 0115 民初148025 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