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保新能源项目实施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前期在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环保新能源项目的建设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就公司环保新能源部分项目的有关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目前,除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未完成外,其他项目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调试运营状态。公司现就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有关进展情况予以披露如下:
一、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概况
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坐落于山西省最大化工园区之一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该项目通过处置农作物秸秆和农产品加工剩余物等生物质,生产热能(蒸汽)和电力。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子公司原平富乔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设计规模为建设 2*130 吨/时高温高压生物质水冷振动炉排锅炉,配置 2*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蒸汽供应管网系统等设施。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计划投资约 4 亿元。
二、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完成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以及建设场地平整等工作,项目处于开工建设状态,原预计项目建设周期约 18 个月。
受宏观经济变化,特别是项目蒸汽销售最重要的使用客户生产经营陷入困境等突发情况影响,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经济性和可行性较前期发生了一定变化,为保障公司投资安全防范风险,公司拟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重新分析论证,并决定先行暂缓该项目投资建设,待分析论证结论明确后再视情况是否继续
推进实施该项目。如分析论证结论表明该项目不再具有经济性无法达成公司投资目的,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终止实施该项目。公司将根据后续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
原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为公司前期留存项目,该项目原定分两期实施,一期项目计划投资约 4 亿元。经初步测算,一期项目投产后可增厚公司经营利润约7,000 万/年,该项目的暂缓或终止实施将可能对公司的中短期经营目标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研判宏观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公司经营计划,围绕公司“双环”战略积极加大各项业务的拓展力度,致力推动公司实现规模增长和盈利水平提升,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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