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3:47:33 股吧网页版
飞马国际: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事项概述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出具的川华信审(2025)第 0054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4,110,755.70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44,326,984.21 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2,661,232,774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未弥补亏损为负的原因

本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保持稳定有序发展,发展状况良好,公司整体经营实现盈利。公司未弥补亏损为负主要是以前年度累计亏损所致。

1、经四川华信出具的川华信审(2024)第 0034 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22,615,552.53 元,母公司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29,209,982.67 元。

2、经四川华信出具的川华信审(2025)第 0054 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 年
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504,796.83 元,母公司实现的

净利润为-15,117,001.5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4,094,110,755.70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44,326,984.21 元。
综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负值,且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2025 年,公司将从稳经营、强开拓、深管理等方面着力,积极挖潜增效,保障公司经营目标顺利达成,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稳步壮大主业,提高发展质量。公司稳步推进发展环保新能源业务和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持续夯实存量业务,稳定基本盘,打牢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基础。(1)以循环经济产业园为主线,稳定现有产业,推进优化设备运行与技改创新,保障在运营项目稳产增产,积极挖掘发展潜能,逐步延长、拓宽产业链,提高整体业务营利能力。(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链、资源型产业链、城市综合服务产业链、消费品产业链四大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持续丰富完善数智供应链解决方案,在更好满足合作伙伴经济需求的过程中实现企业价值。

2、加强经营业务开拓力度,积极拓展行业领域探索新业态。(1)在环保新能源板块方面,大力推进生产经营联产联动一体化发展,强化生产过程数智化与精细化,不断提升协同处置效率与效益,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致力打造高质量高水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2)在供应链智慧产业链服务板块方面,积极探索研究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供应链管理行业的应用与运作,持续提升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品质与能力,推动公司经营业务迈向新台阶。

3、深化内部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公司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管理,落实成本支出与效益全面挂钩,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不断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优化人才建设管理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稳步提升生产经营效率。探索运用大模型等优秀工具推进技术赋能,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4、关注资本市场态势,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发展态势,积极把握行业发展政策与机遇,研究推动适时实施再融资、开展并购等举措,稳步改善公司资产负债质量,增强公司经营发展实力,助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