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Feima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 11 号汇通大厦 11B)
二〇二四年年度报告
2025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力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朝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朝晖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风险、政策变动风险、市场竞争与运营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6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63
第十节 财务报告......6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4 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飞马国际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本年度报告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 指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骏马环保 指 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大同富乔 指 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合冠 指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中院 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注:深圳中院已于
《重整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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