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彦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编制的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主要经营主体、管理层级及业务领域,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并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整体运行规范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具备法定分红条件,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阅,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该未弥补亏损主要是以前年度累计亏损所致。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经营管理层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致力创造良好业绩回报投资者,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和
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续聘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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