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相关会议,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或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了解公司经营与治理情况汇报,关注和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石维磊,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战略管理学博士、正教授职称。自 2008 年起,历任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访问教授、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教授;2022 年至今,任长江商学院教授。2022 年 5 月至今,兼任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神马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2024 年度兼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 3 家。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完成了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
现场出席或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2024 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内容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主持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以及参加第七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均亲自参加会议,未发生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对所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或弃权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本人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密切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本人在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主动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审计重点等事项。在审计过程中,积极参与审计沟通会议,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和发现的问题,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就其关心的公司经营与运作情况以及会议审议议案等进行沟通和交流,引导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
(四)现场工作情况以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的机会及其他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会议相关结合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亦积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其他情况
2024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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