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2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3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钱江西路 218 号海宁华邑酒店
(4)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民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458,485,71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707%。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0人,代表股份405,803,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97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0 人,代表股份 52,681,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6732%。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399 人,代表公司股份58,914,7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6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臻、黄金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56,644,5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84%;反对股数为 1,736,4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7%;弃权 10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073,6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8749%;反对1,736,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9474%;弃权
10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777%。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456,647,6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91%;反对股数为1,736,4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7%;弃权10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7,076,7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8802%;反对1,736,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9473%;弃权10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725%。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56,663,16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25%;反对股数为 1,73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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