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9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4),公司定于2025年11月1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 9:15—2025 年 11 月 17 日 15:00;
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11月17日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协同路368号海亮科研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橹铭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含网络投票)共 234 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909,872,0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1.1498%(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为 2,291,755,274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80,636,089 股,因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211,119,185 股)。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880,179,3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07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8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29,692,6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2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8人,代表股份29,692,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冯橹铭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为666,676,272 股,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43,195,767 股。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43,052,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0%;反对 1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29,549,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1%;反对 1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48%;弃权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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