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海亮股份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广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会计师等人员沟通,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查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海亮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16号),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860,319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9 元,共
计募集资金 207,8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和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 2,841.4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958.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 4-00034号)。
2、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3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315,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 315,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与验证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材料制作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 2,158.8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2,841.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专审字〔2019〕第 4-001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04,958.57
项目投入 B1 202,051.8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7.73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03
项目投入 D1=B1+C1 202,051.8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7.76
截至期末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 2,974.53 [注]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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