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0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风科技(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并经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9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A 股实施
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将 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 13.28 元/股
(含)调整为 13.14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已过 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A 股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 关规定,现将公司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动态、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工作安排等因素, 公司目前暂未实施回购。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 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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