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5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
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1、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
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9月24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24 日为
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5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82.8173 万股,授予价格为 3.95 元/股。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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