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ST交投 公告编号:2025-107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易园园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收到四
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文件,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四川易园园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园园林”)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诉讼,并根据易园园林的申请,裁定以 4,408万元为限,对公司的账户存款进行了冻结。2025 年 7 月公司收到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对该诉讼作出了一审判决。因对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公司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3 月 18 日、7 月 3 日和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易园园林)》《关于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和《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易园园林)》(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5-008、2025-019、2025-071 和 2025-078)。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鉴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云南乐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管理人向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公司的冻结措施。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司管理人申请解除冻结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裁定以 4,408 万元为限,解除对云南交投生态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昆明市盘龙支行营业部账户中的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
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新增小
额诉讼及前期披露的小额诉讼进展情况如下:
诉讼各方当事人 案由 涉诉金额 诉讼进展 对公司的影
响
原告:娄冠军;被告:云南 土地承包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暂未进行 对公司最终
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 经营权合 110 万元 判决。 影响暂不确
司。 同纠纷 定。
原告:欧阳俊忠;被告:彭
文正、董启明、周键、云南 建设工程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暂未进行 对公司最终
杰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云 分包合同 256 万元 判决。 影响暂不确
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 纠纷 定。
司。
原告:杨正海;被告:董启 建设工程 对公司最终
明、周键、云南杰联市政工 分包合同 453.21万元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暂未进行 影响暂不确
程有限公司、云南交投生态 纠纷 判决。 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华坪县润隆建材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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