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13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2 日的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海飞先生。
7、会议出席或列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7 名,代表股份数 115,782,586 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47.56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名,代表股份数 95,431,98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39.2011%;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9 名,代表股份数 20,350,6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8.3595%。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3 人,代表股份数 26,086,737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10.7158%。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2,492,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72%;反对 2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关联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股数 73,015,489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811,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62%;反对 27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3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5,506,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9%;反对 2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5,811,0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31%;反对 27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9%;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5,506,88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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