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2025 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间接股东上海创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创锐”,)、间接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思通卓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通卓志”)、直接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海投控”)与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浩天一意”、“收购人”)签署了《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权益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权益转让协议》”),约定上海创锐向浩天一意转让其持有的蓝海投控 67.5302%有限合伙份额及思通卓志 51%股权(思通卓志为持有蓝海投控0.0189%份额的普通合伙人;蓝海投控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4,399,453股股份,对应 10.02%股权)。
公司直接股东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华金证券—东吴证券尊选 1 号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一华金证券融汇 3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金资管”)、直接股东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华创证券一华创证券钱景 5号 FOF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创证券钱景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创资管”)、直接股东宁波天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天沃”)与浩天一意签署了《权益转让协议》,约定华金资管向浩天一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456,0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81%);华创资管向浩天一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58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99%);宁波天沃向浩天一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58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7%)。
同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680,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5%)的股东李庆跃先生签署了《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承诺自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向浩天一意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
登记之日起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止,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所持有全部上市公司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天一意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8,616,03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97%,并通过蓝海投控间接控制上市公司24,399,45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2%,合计控制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浩天一意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朱海飞先生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财务顾问”)接受委托,担任浩天一意收购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晶电子”、“上市公司”、“公司”)控制权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对上述事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通过日常沟通、审阅上市公司公告等方式并结合上市公司 2025 年定期报告,本财务顾问出具了 2025 年第三季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本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东晶电子提供,收购人与东晶电子保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上市公司权益变动情况及标的股份过户情况
(一)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浩天一意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委托持有、信托持有,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其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浩天一意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8,616,03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97%,并通过蓝海投控间接控制上市公司 24,399,453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2%,合计控制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浩天一意,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海飞先生。
(二)本次权益变动公告情况
1、2025 年 5 月 28 日,上市公司公告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停牌
公告》;
2、2025 年 5 月 30 日,上市公司公告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
暨继续停牌公告》;
3、2025 年 6 月 5 日,上市公司公告了《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暨
复牌公告》、《关于公司股东签署<权益转让协议>与<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4、2025 年 6 月 7 日,上市公司公告了《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泰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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