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 东晶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以电话、电
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 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缺席会议的董事 0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皓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 年 9 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 年 9 月)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9 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
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 年 9 月)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经
公司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补选朱海飞先生、李庆跃先生、徐曦女士、承皓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如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进行选举。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5 年 9 月)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非独立董事 6 名。公
司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鉴于独立董事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补选黄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德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将继续履
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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