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4 16:21:16 股吧网页版
*ST东晶: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东晶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并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严臻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潘从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职务。两位独立董事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辞职申请生效后,两
位独立董事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两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的离任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及其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公司独立董事中缺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二、补选公司董事的情况

2025 年 9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公
司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经公司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补选朱海飞先生、李庆跃先生、徐曦女士、承皓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补选黄德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如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德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严臻先生、潘从文先生《辞职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海飞:男,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8 年 8 月至今担任无锡拓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担任无锡
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 年 5 月至今担任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8 月至今担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海飞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股份合计 73,015,4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朱海飞与公司除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外的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朱海飞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