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002193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章程》与上位法有
效衔接,公司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以及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不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行使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同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表人。 的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新增,后续编号顺延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 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 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资助。 资助。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
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
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
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
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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