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内部控制基本制度(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
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
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
(一)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资产安全;
(三)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机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六)权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备高度的权威性,公司任何人不得有凌驾内部控制的权力。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
与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风险评估贯穿于公司经营过程的始终,也贯穿于内部控制的始终;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结合具体业务和事项,运用相应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实施控制,公司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公司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制定各项专门的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
第七条 公司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
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八条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实施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
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十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审计委员会监督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
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
效实施,内部审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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