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股份”或“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开展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以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入池为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兴业银行办理的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票据池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订担保合同有效。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2025 年 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兴业银行或其各地分支机构为公司或公司相关子公司提供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质押票据池中的全部银行承兑汇票为《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全部融资合同下的
债务提供担保,协议有效期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止。公司
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锂业”)、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德瑞”)和广州融捷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融捷电源”)已分别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出具了《集团成员企业参与票据池业务承诺函》,参与《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项下票据池业务。
公司、融达锂业、东莞德瑞和广州融捷电源分别与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质押合同》,将质押票据池中的全部银行承兑汇票为《票据池业务合作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协议》及其项下全部融资合同下的债务提供担保,质押最高本金限额均为 10,000万元。
三、《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质权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出质人:融捷股份、东莞德瑞、融达锂业、广州融捷电源
1、被担保的主债权
质押额度有效期内,兴业银行与公司(债务人)于 2025 年 5 月 6 日签订的《票
据池业务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所有“融资合同”。
2、质押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
合同项下的质押最高本金限额均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范围内,不论质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和期限,质押担保责任及于该最高本金限额/最高主债权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3、质押额度有效期
(1)融捷股份:质押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9 日止。
(2)东莞德瑞:质押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2 月 19 日止。
(3)融达锂业:质押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止。
(4)广州融捷电源:质押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3 月 12
日止。
4、质物
出质人自愿提供自己合法持有并享有票据权利的票据设定质押。
5、质押担保范围
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融资行代表质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费、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6、质押期限
质押权与合同质押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清偿完毕后,质押权才消灭。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5)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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