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1月28日晚间,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债权逾期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就债权签署延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既面临与广州华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竑”)以及广东华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嵘”)合计3.9亿元应收账款逾期的问题,又与参股公司深圳兴鑫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鑫互联”)就2亿元到期债权签署延期协议。值得注意的是,前述3.9亿元逾期债权的担保方均为侨鑫集团,但截至公告日,债务方与担保方均未履行偿付义务,公司正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并计划采取追偿措施;而兴鑫互联的2亿元债务延期后,还款将与相关仲裁结果及资产变现情况挂钩,最晚偿付期限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
关于公司债权逾期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前期在开展贸易业务中,与广州华竑以及广东华嵘形成了应收账款,因广州华竑及广东华嵘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导致公司相应的应收款项出现逾期。
其中,涉广州华竑债务为两笔。一笔9000万元、一笔1.5亿元,分别于2025年11月12日、11月28日到期,担保方均为侨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鑫集团”);涉广东华嵘债务为一笔1.5亿元,担保方同样为侨鑫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就上述应收账款获得广州华竑、广东华嵘的偿付,担保方侨鑫集团亦未履行其连带清偿义务。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该债权逾期事项的进展保持高度关注,已安排专人多次与债务方及担保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尽快制定还款计划并支付欠款,目前具体解决方案尚在商讨之中。为追偿上述应收款项,公司后续计划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讨、仲裁、诉讼、财产保全、要求提供担保等保护性措施,力求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损失。
另一则关于公司就债权签署延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披露,公司前期在进行贸易相关业务中,与公司参股公司兴鑫互联形成了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该笔应收账款将于2025年11月30日到期。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对兴鑫互联的应收账款。为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以及保障资金安全,结合兴鑫互联当前的资金状况、偿债能力等因素,公司与兴鑫互联签署了延期协议。
公告显示,兴鑫互联与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新世纪”)签署了系列协议(上述协议以下合称“《兴鑫债权协议》”)。基于兴鑫债权协议东莞新世纪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亿元。同时,东莞新世纪持有的合计2,600万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712,以下简称“质押股票”)质押予乙方,用于担保东莞新世纪在《兴鑫债权协议》中所负的全部债务。兴鑫互联现已在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向东莞新世纪及其担保方追讨上述款项。
劲嘉股份同意延长兴鑫互联付款期限,即兴鑫互联应当在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仲裁裁决且仲裁被申请方还款或质押股票变现且乙方收到款项后2个工作日内偿付本金及资金成本,但上述期限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
公告表示,在综合考虑兴鑫互联当前的资金使用规划、财务状况以及实际操作可行性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了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并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核心利益,经过深入协商,公司与兴鑫互联签署延期协议,约定兴鑫互联取得资金后偿还给公司,并提供质押措施,增强债务偿还的可靠性以及建立风险防范屏障。款项延期收回对公司的现金流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