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5-08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权逾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逾期概述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前期在开展贸易业务中,与广州华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竑”)以及广东华嵘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嵘”)形成了应收账款,因广州华竑及广东华嵘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导致公司相应的应收款项出现逾期。基本情况如下:
债务方名 应收账款余额 合同约定 担保方名
序号 称 (万元) 付款到期 称 担保类型 保证期间
日
广州华竑 2025 年 11 侨鑫集团 连带责任保 主债务履行
1 投资有限 9,000.00 月 12 日 有限公司 证 期限届满之
公司 日起三年
广东华嵘 2025 年 11 侨鑫集团 连带责任保 主债务履行
2 文化交流 15,000.00 月 28 日 有限公司 证 期限届满之
有限公司 日起三年
广东华嵘 2025 年 12 侨鑫集团 连带责任保 主债务履行
3 文化交流 15,000.00 月 26 日 有限公司 证 期限届满之
有限公司 日起三年
注:上述表内应收账款余额未包含违约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就上述应收账款获得广州华竑、广东华嵘的偿付,担保方侨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鑫集团”)亦未履行其连带清偿义务。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该债权逾期事项的进展保持高度关注,已安排专人多次与债务方及担保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尽快制定还款计划并支付欠款,目前具体解决方案尚在商讨之中。为追偿上述应收款项,公司后续计划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讨、仲裁、诉讼、财产保全、要求提供担保等保护性措施,力求最大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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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或减少损失。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上述应收款项金额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 5.97%。
2.广州华竑、广东华嵘以及担保方侨鑫集团不是公司关联方。
3.上述应收款项逾期,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后续还款的进展情况,对该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最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公司债权逾期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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